想那流光的止境——(初稿分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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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璐,我該怎麼辦?

  又反覆檢視過幾個好不容易構想出的故事,有的好不容易初具規模,可惜後繼無力;有的野心太大,伏筆丟太多搞到無法收拾;更多開篇恣肆卻草草收場,甚至根本沒有結局……眼看它們一個接一個半途夭折,距離截止交件日期又只剩兩個禮拜,說不緊張是騙人的,我這幾天光是抓撓頭皮苦思就不知道抓掉了多少頭髮、和摳下多少頭皮屑了……

  你也許會不以為然:「沒有結局的小說就不能稱之為小說嗎?」或者更阿Q一點,你會說:「過程重於結果,創作小說過程中一切取捨、詰難、思辨,便已經是一篇小說的全部……」但,璐,這是作業呀。我總不能無敵白目地聳聳肩對老師靠夭說:「小說創作的目的,便是將美感意義寓於過程本身。至於剩下未寫完的部分,乃是留給讀者諸君的『想像空間』──」吧!

  總之,自老師宣佈要交這份作業起──那是兩個月前的事情了──我便處在這般塗塗寫寫改改悽悽慘慘慼慼卻又沒什麼進展的虛耗狀態下。套一句時下挺夯的流行話,現在的我,實在是「悶爆」了。

  這種悶,形容得精確點,是一種焦慮,茫茫不知行向何方的焦慮,無法掌握自己飄忽思緒的焦慮。愈寫,我愈清楚體認到自己原沒有資格寫些什麼。生命沒有到位,作品是不會到位的。

  也許為了紓解這樣的莫名焦慮吧,璐,如前所述,人的意志,竟是這樣不可靠嗎?我竟然,……竟然不可自抑地,開始寫同人小說了。(註一)

  靈感一發不可收拾以致我連開了三個坑,(註二)連自己都被這久違的創作慾望嚇了一跳:本來,身為一個網路重度使用者的我,雖然零星讀過不少同人小說,但打從心裡,我並不認為同人小說算是文學,更別說是投身創作了;即使少數網路作家的文筆的確曾讓我驚嘆,但文學史告訴我們:一文學形式從發展之初、到持續精緻化、到邁向極盛,最後因為束縛太多、題材窄化,終會趨向衰微。唐詩宋詞元曲尚且如此,何況是取材更為狹窄的同人創作呢?這樣的創作遲早會鑽入死巷,怎有經營的價值?

  但,至少目前,事實是,儘管有著這些(對純文學太過執著而生的)顧慮,我還是跳坑了,而且寫得很開心,甚至作品也得到不少網友的迴響──我承認這讓我有些飄飄然,而原本對同人創作的鄙夷,竟也不知不覺有了微妙的改變──這是我始料未及的啊。

  檢視我的三篇新坑,儘管風格完全不同,寫作過程卻都是出奇的順利:我不用煩惱自己走不進清末民初的歷史場景、不用煩惱自己不瞭解一個失業中年男子的苦悶、更不用處理吸血鬼喝血引起的道德爭議,只儘管自由穿梭在原作劇情中衝撞聯想,書寫對這部作品的熱愛就行!

  如此,困擾了好久的問題瞬間消失不見,我心中稍感輕鬆之餘,卻也陷入了另一種困惑和恐慌:怎麼回事?正經該交作業的小說磨了半天寫不出,不該寫的小說卻一篇接一篇地寫──(同人小說是不能拿去交作業的,不能。老師說:除非你用以衍生的「原作」就是你自己的作品。但,哪有「把自己的作品寫成同人文」這種事呢?那只怕是「續集」,不是同人文吧!)雖然寫得很快活,卻同時有些不安,跳到另一個次元中放筆書寫,彷彿能暫時放下一些重擔,這是一種療癒,還是一種逃避?我自己也不明白。璐,你認為呢?

  記得我們曾熱烈討論過「原創和同人創作哪個比較難」,你覺得「一樣難」:(當然,不管什麼題材,要寫好總是難的!)因為你認為同人創作實是「不違反原作設定的原創」。

  的確,我觀察到很多網路上的同人創作者,比如你,其實已有很強的個人創作野心,加入了很多自己的想法與對社會現象的體認,寫出的東西也絕不僅只是原作的附庸而已;經過創作者嘔心瀝血的鎚鍛,它們已閃耀起自己的光芒。像是動漫同人文涉及媒材轉換,從以影像呈現的原作,到以文字呈現的同人文,中間存在著相當的斷層,但也因為這樣,使創作者擁有更大的空間對原作提出自己的詮釋──當然,多種不同層次的詮釋之間,也有模糊地帶。

  而一部作品被以不同面貌的同人創作多次再現後,已不再是原本的樣子了:一些支線情節被深度鑽探,一些微小漏洞被放大檢視,一些細碎的光影經不同透鏡反覆折射終於炫出七彩的虹……。

  璐,此刻我才發現,這正是同人創作最迷人的地方了:當我們對一件事物能不再只有一種看法,當一個人物可以擁有更多樣的性格與更豐富的側面時,作品本身、和身讀者的我們的閱賞行為,於是漸漸有了深度

  但儘管寫得暢快,卻也戰戰兢兢──我已從自身創作經驗中,覺察了那股因經驗匱乏與題材匱乏而生的深深無力感,只好搜索自己有限的閱賞經驗展開想像,從而有了對同人創作的嚐試;絢麗的文字飛躍於筆端的同時,我也漸漸發覺,同人創作面臨的困境並不只是題材的窄化,更是讀者群的窄化:畢竟,當每位創作者對一部作品有了自己的解釋,諸多解釋的異質性也愈來愈大時,開始有了分歧,有時是拘泥於配對,有時是因為一小段劇情和設定不相符而有了爭議……走到這步,同人創作者更重視的,常是作品能否在有限的同好間引起共鳴,而不是它是否具備文學質素了。

  (不少文學理論早已振振有詞地警告過我們:文學的要素之一是「普遍性」,文學不是為特定一時一地、特定階級、特定黨派的讀者而寫,它展現的,是對全人類處境的關懷……璐,此刻正沉浸於同人創作趣味的我們,是否已經,走上一條相反的路徑?)

  雖然我從來不讚同題材決定論、且認為狹窄的題材更需要深厚功力來經營,──珍奧斯汀奶奶,那個宅在家裡足不出戶的天才女作家,僅僅靠著六部時尚小說便立身揚名,不正是個最好的例子嗎?──但我也忍不住要困惑:在新世代,愈來愈無遠弗屆的網路世界,為什麼反而造就了我們愈來愈狹窄的書寫範疇呢?當我們所關注的世界正急遽的縮小,我們的悲憫,是否也無處容身?

  誠然,我不是沒有注意到,新世代,即使是純文學,也愈來愈朝著個人性與地域性方向在走,那些已往被視為「大」的主題──比如家國情懷、比如認同與鄉愁──反而愈來愈少見。(也許,也因為那些主題已經被先輩作家開發殆盡、而以我們貧乏的生命經驗,對這樣的書寫角度與題材,已無法有所超越與創新之故吧?)

  新世代的創作者如我們,大概都已經清楚地意識到:論到小說主題與內容的博大深刻,我們是不可能比歐威爾更瞭解俄共與極權主義、也不可能比海明威更瞭解戰爭的罪惡的;論到小說寫作的奇技淫巧,我們也不可能比喬伊斯更瞭解意識流、不可能比馬奎斯更瞭解魔幻寫實……我們愈來愈傾向盡力去捕捉一些感官的、輕盈的意象,傾向放大個人生命的細瑣經驗,穿梭在前輩作家身影的夾縫中挖掘再挖掘,盼望最深暗的夾縫中能透出一點微光……

  記得前陣子五都選舉,我好奇地問住台北的而且已成年的你投票投給誰,你卻說你沒有去投,因為「不知道要投誰」!我起先十分震驚,行筆處處透出睿智如你,竟會如此輕淡漠,已成為我們這個世代的整體特徵。(或說,病徵?)

  ──我們對新聞時事幾無所知,卻可以精準敘述最新一集動漫劇情附上大篇心得評論加尖叫。

  也許,像我們這般,在網路世代長大並受其沾溉的後九零年代創作者(「創作者」,這三個字,說得我自己也心虛),以及一切的同人二次創作,將要面對(或者已經面臨)的最大困境是在於:當我們愈來愈習慣憑藉這樣以一部作品為單位的小圈子分享模式來製造溝通、來尋求認同,(而非憑藉同一文化背景、同一理念、同一普世性的生命經驗……)那麼,對於那群「其他的人」──該動漫作品勢力範圍外的,很多很多,其他的人──我們要憑藉什麼和他們溝通呢?如果文學的普世性要素,在新世代、在同人世界裡,終究無可避免地失墜,我們終究不免要困在小小圈子裡,一次次地,用一些細瑣的標準區隔彼此,那麼,窄化,是否就變成了無法避免的宿命?

  璐,我(或者我們)到底該怎麼辦?

  我把同人小說文字檔關掉,寫了這封信給你,然後開始重新構思要交的作業。這幾個禮拜來,我近乎飢渴地追隨乍現的靈光,最後卻又繞回原點。螢幕仍是冷冷凜凜面無表情,我則因為盯著它太久,眼睛有點發痠,甚至有點幻視:

  我彷彿能看到一陣光自螢幕射出,射向無窮遠的宇宙彼端,那流光的止境……。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by雪



Fin.


(註一)同人:是「二次創作」、「衍生創作」的泛稱,指以一原作作品(可以是小說、漫畫、電影等形式的作品)為背景,或借用其人物、劇情,所衍生的「再創作」。甚至廣義來說,歷史小說等「有所本」的作品,也可算是同人創作。原則上,對原作中的人物不做添改,劇情可由同人創作者自行衍生或改編。但這類創作是否構成侵權,是存在法律爭議的。

(註二)坑:網路用語。因為網路開啟了即時連載的發表模式,故開始連載創作即稱為「開坑」、「挖新坑」,連載過程稱為「填坑」;若中途斷載,則可說:這篇小說「坑掉了」。

此篇,上接上篇星號分隔線之後的情節。投稿時因為覺得題材太雜、太難掌控,所以刪掉了,字句也大規模地潤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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