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死刑多麼必要都不能誤以為它就是正義

  "Never think that war, no matter how necessary, nor how justified, is not a crime."
  說這句話的人至今還是我的偶像,儘管他一槍打爆了自己的腦袋,我仍相信他是最勇敢的人。




  以「想被判死刑」作為犯罪藉口根本不是藉口。
  可是用執行死刑來操作民意,也不是什麼高尚作為。
  可不可以,有他一半的勇氣就好了,一半就好。

  出了人命後才感覺恐懼感覺義憤填膺,彷彿那些傷害本來就不存在只是少數對的非常少數的人造成的。家庭有問題,精神有問題,交友圈有問題,對就是這些有問題的人造成的。

  然後再砲轟法官啊廢死聯盟啊縱容犯罪。在大惡面前小惡微不足道,皆得赦免。

  神權時代犯罪會下地獄,法治時代犯罪會判死刑,為什麼我們不相信地獄,卻擁護死刑?

  有些人墮落並不是因為不相信有地獄,而是不相信有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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